被"三"了!养了10年的女儿竟非亲生 男子状告妻子索赔
编辑:小男2016-05-16 11:09:17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男子刘某与妻子离婚之后,女儿的抚养权归自己,通过亲自鉴定发现10岁的女儿竟不是亲生的,于是状告妻子,并且索赔,那这孩子是谁的呢?
养了10年的女儿竟非亲生
2005年5月,江夏男子刘某和吴某登记结婚,当年9月,吴某便生育一女小刘。2010年10月至2012年10月,刘某因犯事在监狱服刑。2012年10月,刘某刑满释放后得知吴某与别人好了,便协议与她离婚,约定女儿小刘由刘某抚养。
抚养期间,刘某开始怀疑女儿不是自己亲生,2014年8月,刘某带着小刘到北京做亲子鉴定。经鉴定中心鉴定,他果然不是小刘的亲生父亲。刘某于是起诉请求女儿小刘变更由吴某抚养;由吴某赔偿小刘自出生至今的抚养费10万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绿帽子
吴某辩称,刘某从女儿出生到2010年很少带小孩,都是吴某母亲带的,2010年刘某刑满释放后是母亲帮助带孩子的。2005年吴某和刘某结婚之前已经怀孕,“我已经跟刘某说过,这个孩子不是刘某的,想把孩子做掉,刘某不同意我这么做,我才生的小刘,刘某很清楚这个事。”吴某肯定地说道。但刘某对这些说法表示了否认。
吴某同意小刘由她抚养,但刘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和返还抚养费,她表示现在无力承担。
江夏区人民法院判决:小刘由吴某抚养至独立生活时止,吴某向刘某赔偿2005年9月至2015年3月间抚养费23435.08元和精神抚慰金1万元。
贵圈真乱!婚前怀了别人的孩子,丈夫在监狱里又和别人好上了,这么饥渴这么缺爱吗?一段美好的婚姻需要信任,但是不能把别人当傻子,自重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