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江之子轮奸案 恐吓后先后轮奸被害女子
之前轰动一时的李双江之子轮奸案,现在已经告一段落了。正所谓养不教父之过,就算他是李双江的儿子也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就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强奸女子一事进行了通报。警方透露,2013年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接警后,分局立即开展工作,于2月20日,将涉案人员李某等五人抓获,现该五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李双江之子轮奸案
李双江之子轮奸案事发背景
当时正值春节期间,李某某和父母正在外地度假。李某某为了聚会坐飞机先行回京。当晚几人前来时,领班张某为他们安排了“天蝎座”包房,并上了一箱科罗纳啤酒,以及黑方和轩尼诗等洋酒。几人让张某找陪酒小姐,于是张某便叫了两个女子进屋。其中一名是矮个女孩,另一名就是受害人杨某。
酒吧喝酒
杨某在包厢中喝了很多酒,李某某叫来领班张某询问杨某能否出台。张某看到杨某喝得很醉,并且不愿意跟李某某等人出去,就提议先出去吃饭,等杨某清醒些之后,由她自己决定是否愿意出台。见有领班张某的陪同,杨某同意跟李某某等人去吃夜宵。于是,大约凌晨3点多,一行人开车来到了世纪金源的金鼎轩。
金鼎轩群殴
在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又爆发了一场冲突。由于发现邻座的两男一女经常看自己,李某某与对方争吵了起来。店内的监控也将这个过程记录了下来。
他人身份证开房
离开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后,河北来的李某去取车离开。而剩下的人则首先开车到了李某某家地下车库。李某某、王某、魏某某三人一番商量后,酒吧的领班张某从地下车库离开,打车回家。李某某等人则将剩下的杨某拽上了车。杨某在车上寻找领班张某,得知张某已经离开后,杨某表示要下车,而李某某等人不同意并打了她。在湖北大厦,魏某某使用他人身份证开了湖北大厦一个房间,后用短信告知其他人。李某某等人扶着杨某进入大堂,走进电梯,监控显示,在电梯中,李某某等人还有殴打动作。
李双江之子轮奸案
李某某率先性侵
进入房间后,杨某不愿意脱衣服。李某某等人实施殴打,并强行脱去其衣服。此后,李某某第一个对杨某实施了性侵,随后是王某。而且据了解,几人都没有安全措施。结束后,魏某某和李某某两人凑了2000元塞进杨某的包中。几人将杨某带离后,放在路边让其打车离开。
事发后,杨某将此事告知了张某和一名女性同事,当天几人陪她到医院查看身体情况和治疗。后经鉴定杨某的所受伤害为轻微伤。
曾怕李家背景受害人不敢报警
受害人首先给李某某打了电话,但是李某某表示这是嫖娼,并挂断电话。此后,酒吧经理丁某也得知了此事。在得知李某某的家庭背景后,几人担心报警没用,于是首先选择私了。
丁某首先给李双江的司机打了电话。过一天后,见没有回应,丁某等人又给李双江的手机发短信,内容大约是,你是否是李双江,你儿子李某某轮奸的事情,你是否愿意出面解决,如果不理睬,我们将选择报警和通知媒体。但李家还是没有回音。当天晚上,丁某等人陪同杨某到派出所报案。
控告酒吧
2013年8月7日凌晨一点,兰和律师发微博称,李某某的母亲梦鸽女士于8月6日上午,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正式提交《关于对张光耀(化名张伟)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的控告函》,恳请警方对相关人员犯罪事实立案侦查。
四个未成年人
李双江之子轮奸案:李某某获刑10年 李双江:我现在非常不好
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公开宣判。五名被告人的行为系轮奸,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成年人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未成年人李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魏某某(兄)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张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被告人魏某某(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持续了大半年的李某某强奸风波暂时告一段落,一审判决结束之后,几家欢喜几家愁,有人满意有人上诉,我们将今天的案件发展及各方回应做了梳理。
李某某法律顾问兰和将上诉 如认罪赔偿或可减免2年
在一审判决后,记者连线兰和律师。他表示一直坚持对李某作无罪辩护,这个做法至今不曾改变,目前李某一审被判有罪,不服这个判决结果,一定会上诉。至于被问及李某的十年有期徒刑的判决结果及对其他四名嫌疑人的判罚是否合理,兰和表示不会评论法院的判决结果,但李家一定坚持上诉。而网易娱乐随后联系了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宋福信律师,宋律师表示如果李某某不认罪的话,一旦罪名成立,确实会从重处罚。如果认罪赔偿,应该会在十年的基础上下减两年左右。
魏氏兄弟律师李在珂满意判决结果 如李家上诉其他被告则需陪同
魏某兄弟(兄,获刑4年;弟,获刑3年缓刑3年)的代理律师李在珂表示对判决结果很满意,被告人魏某某(弟)下午就可获释,而魏某某(兄)虽然判处了有期徒刑4年,但比同案中被判处12年的少了8年,是很好的结果了。判决书中没有提到谁是主犯谁是从犯。他认为,如果李某某律师采取罪轻辩护,李某某可能只会量刑5年左右。李在珂同时表示,李天一判的其实不高,如果强奸罪名成立的话应该更高,基准刑是11年,李天一还少了一年。对于李家表示会提起上诉,李在珂说上不上诉是别人的权利,而其他被告人不管愿不愿意都要陪着。问及他自己会在二审中会采取的措施,李在珂表示:“那就争取再少判几年呗”。走出法庭时李在珂律师高兴的大比V字手势看起来相当高兴。
李天一和父亲
被害人律师田参军对判决结果没有异议 未联系上受害人
李某某案受害人律师田参军在上午法庭宣判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表示对判决结果可以接受。问及受害人杨小姐是否也得知了判决结果,他称目前还未和杨小姐取得联系,至于杨小姐是否接受判决结果及会不会上诉,他还不清楚,不能妄自揣测。网易娱乐还了解到,杨小姐的病情还未痊愈,但有一定程度上的好转。以后将如何打算,判决之前杨小姐也未曾表示过,田参军律师也不知情。
李某某母亲梦鸽亲吻儿子 心情糟糕不愿受访
从李某某犯案至今,母亲梦鸽一直为官司奔波,今天一审判决李某某强奸罪成立并被判十年,这个结果想必不是她想看到的。家庭法律兰和表示,梦鸽的情绪好坏可想而知他还透露,这两天还会和梦鸽碰面,就上诉问题详细沟通。不过他也表示,梦鸽之后将不再接受媒体采访。在判决结束后,梦鸽本人听完后一句话也没说。在之后法庭安排的未成年人与监护人亲情会见上,梦鸽有亲吻李某某的动作,整个会见持续约20分钟。
李某某父亲李双江:我现在非常不好 我家里出了大事
中午12时50分左右,李某某的父亲李双江在家门口遭媒体围堵,李双江透露:“我身体还好,心情不好,我现在非常不好,我家里出了大事,不想说话。”当被问到李某某刑期等问题时,李双江全部不予作答,非常着急地离开。随后李双江与梦鸽会合,梦鸽当时很惊讶,忙阻拦媒体拍照,并快速进家门。
李某某或于大兴未成年管教所服刑
据悉,位于大兴区团河地区的北京未成年犯管教所是北京市惟一一所关押改造未成年犯的刑罚执行机关,如果李某某在北京服刑,服刑地点将在此地。而在他18周岁后,因余刑在2年以上,会转送监狱、劳改队关押改造。在服刑期间,李某某可以继续学业,而李某某的母亲梦鸽和父亲李双江,只要会见手续齐全,不论上班还是下班,不论是工作日还是双休日,均可以顺利在未成年犯管教所见到自己的孩子。
李双江父子
教育专家谈李某某出狱后求学路 报考不了军校
对于李某某出狱后,继续上学,案底会不会对他在国内接受教育或出国有影响?教育专家熊丙奇表示:这看他要再接受什么样的教育。如果他出狱报考军校,肯定要参加政审,那是报考不了的。其他的全日制高校目前是没有限制的,现在高考已经取消年龄限制,作为一个公民,他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包括高考。过去几年,也有服刑犯出狱后参加考试被录取的。国外也是一样,只要能达到学校的录取条件,过去的案底不会成为障碍。因为接受高等教育是人的权力,而且教育也是为了让人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进一步融入社会。不会因为他之前犯罪就把他拒之门外,这也不符合教育公平的原则。
李双江之子轮奸案二审激辩13小时 新证据被驳回
据悉,李某某依然坚持无罪辩护。对于案件结果,李某某律师张起淮表示“庭开得很好”,同案被告律师李在珂认为李某某完全有可能减刑。
对于近12个小时的庭审,田参军解释说:“是个很正常的开庭程序,由于案件复杂,法院给律师充分的发言机会,所以(时间)比较长。”
另外,问起李某某方面提交的新证据,田参军称法院不让说,“(所谓)新证据只是代表新律师的新视角。”他透露昨天庭审的焦点是“罪与非罪”,两个起诉人中依然有人做无罪辩护,随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也证实是李某某坚持无罪辩护。19日晚22点45分,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微博发案件快讯,称部分辩护人提出的调取新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等申请,法庭当庭依法予以驳回;李某某和成年人王某坚持无罪辩护,3名原审被告人均当庭表示坚持一身庭审时的供述意见。
对于有传闻称李某某在下午自辩过程中突然辞掉律师,并当庭认罪,田参军澄清道:“这只是个传闻。”田参军认为此次二审没有再开庭的必要,“最快这个月底,最慢下月也会宣判。”提及原告杨女士的近况,他说:“杨女士的状态比一审时候好了,但没有完全康复。”
李双江之子轮奸案二审
李某某主辩律师信心足 称一切都在努力中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李某某律师张起淮,他表示不方便介绍昨天的庭审情况,“总体还是不错的,法庭秩序也很好,大家都各自发表了意见。”
对于新证据,张起淮拒绝回应,只强调“庭开得很好”,问到昨天梦鸽的精神状态,他说:“内容太丰富,我不能透露了。我们该走的程序都走了,一中院很重视,庭开得很好是最重要的。”提到李某某是否有减刑的可能,张起淮信心十足地说:“一切都在努力当中,哈哈。”
同案被告律师李在珂也接受了记者电话采访,他称目前案件没有结果,并认为李某某完全有可能减刑。据悉,李在珂上月就曾发布微博预测二审结果,称翻案可能性不大,最大的可能是减刑2年。他还在微博上向李家新聘请的律师隔空“发威”:“我在二审中我将虚心学习李家新聘律师精辟的辩护观点和高超的辩护方略!不过,如果新的辩护观点与我之前给梦鸽说过的雷同,我一定会向梦鸽收取法律咨询费的!她请我吃一顿饭的人情我已还过了。”
李双江之子轮奸案【庭审细节】
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透露,昨天上诉人李某某的辩护人坚持无罪辩护,上诉人李某某和上诉人梦鸽表示同意辩护人意见。上诉人王某的辩护人也坚持无罪辩护,上诉人王某表示同意辩护人意见。
此外,3名原审被告人均当庭表示坚持一审庭审时的供述意见。除1名原审被告人的辩护人请求法庭予以改判,宣告缓刑外,其余2名原审被告人的辩护人均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持异议。
原告杨女士的辩护律师田参军在庭上表示,认可一审判决,建议二审维持原判。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还介绍称,昨晚9点5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宣判时间另行公告。休庭后,法庭安排未成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与法定代理人进行了会见。
李天一
李双江之子轮奸案【回顾】
梦鸽坐车入法院 新主辩律师迟到被拦
因李某某等强奸案备受关注,昨天不少媒体早上8点就抵达法院门口,尽管天气寒冷,但数家媒体依旧在寒风中站足13小时,更有媒体为了拍摄细节一度搭梯子爬墙。
这边是媒体的苦等,另一边梦鸽则是费劲心思躲记者。或许是吸取了一审走入法院被拍得经验,昨天早上梦鸽身穿深色衣服,乘坐一辆黑色大众三厢直接驶入法院。昨晚梦鸽则在媒体采访律师的混乱时期火速溜走。
而李家的新律师张启淮九点整才到达法院外,由于迟到他被武警拦在法庭外,经沟通后才获准进入。面对媒体的询问,他表示自己来晚了,不能接受采访。
李家提交新视频证据 针对一审错误辩护
李某某家新任主辩律师张起淮在18日受访时表示,他将提出“一审判决中的错误”,也即针对一审判果做出辩护。
虽然二审现场李家对媒体不发一言,但此前李家曾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新的视频证据,内容是律师按照整个事件的证人证言,将案发现场重新走了一遍,以通过自己的实践来驳斥此前认定李某某有罪的证言。例如,此前证言称,当时杨某掉入床和墙的夹缝,律师通过验证此处根本呆不下一个人。又例如,此前证言称,杨某被李某某等人拽着头撞向电视柜,律师通过验证认为电视柜的高度根本撞不到头等等。
受害人律师:有信心维持原判
由于原告杨女士目前的状况仍不宜参加法庭审理,因此相关诉讼权利全部由律师代为行使。杨某的代理律师田参军在法院门外接受采访时称,他认为,该案一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强奸案这一定性很难颠覆,翻案可能性不大,“我很有信心,极有可能维持原判”。
李双江之子轮奸案庭审长达13小时
李双江之子轮奸案庭审长达13小时 22时才结束
由于此次二审不公开审理,法院中午通过微博发布了案件进展,称法庭核实了上诉人与原审被告人的自然情况等信息,并向诉讼参与人告知了相关诉讼权利,于13:30继续开始审理。但直至下午三点多仍未见涉案各方离开法院的身影,此时各路媒体们在法庭外已经苦等十个小时,更有记者为了第一时间捕捉到梦鸽等人离开的画面,直接爬上了法院对面的一座小楼楼顶。
法官教育李某某:判决跟你是谁的儿子没有关系
2013年11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宣判,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意味着李某某将面临10年刑期。
判决后各被告方态度出现分野。11月27日下午,被告人之一小魏的辩护律师胡娟对记者称,小魏及其家属对判决结果都“非常满意”,“这在他们的预期之内”。
就李某某方在二审判决下达后是否会申诉?李某某的二审主辩律师张起淮在11月27日晚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肯定了要申诉的主张,“只要法定程序许可的,我们都会往下走。”
张起淮感叹,二审的判决结果,“是在我们的预料之内,预期之外。定他有罪10年,他一人的刑期是其他三个未成年人的总和,是跟他同龄的大魏的2.5倍,这个量刑肯定错了。”
法院方面解释,李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属于犯意提起者、主要暴力行为实施者,地位与作用明显大于其他被告人,且无悔罪表现。鉴于其犯罪时系未成年在校学生,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11月19日二审庭审共计约13小时。有被告辩护律师对记者称,在本案二审中,李某某、王某及其新律师均认为,此案件为一起卖淫嫖娼案而并非强奸案,因此坚持作无罪辩;而其他3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坚持做罪轻辩。“二审辩护策略的分野与一审相似。”一位参与二审开庭的被告辩护律师告诉记者。
记者采访
而张起淮称,他为李某某做的是“存疑之辩”,“一审的判决事实和证据不足,应该查清事实,发回重审。法院认定的那些证据不足以能够定罪,用的是证人之间相互矛盾的口供。”
法院则称,庭审中,李某某辩解称“进入房间不久后就睡着了,没有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对此法院表示,虽然从被害人内裤上没有检测到李某某的精斑,但综合其他被告人供述及当庭指证、被害人陈述等证据,明确且稳定地证明李某某第一个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的事实。
参与此案知情人士透露,李某某一直坚持本案只是嫖娼,并非强奸,且他未参与,二审时李某某自称一进事发房间就接到其母梦鸽的来电,他遂出门接电话,回来后“什么也没看见、也没参与”;而在一审时他声称喝醉了、睡着了。张起淮解释,通话记录确有显示,李某某当晚曾接过其母的三次来电,“每个电话都有几分钟”,彼时他出门“至少三次”,这与他一审时所称“喝多了”的行为发生有先后,“不冲突。没有‘翻供’之说。”
张起淮称,作为李某某的二审律师,他主要是向法院提出再调取数处关键处的客观证据,包括事发房间的隔壁房间顶上摄像头所录制的监控视频,及湖北大厦、金鼎轩、附近肯德基的厕所、医院等几处门前的监控视频,“二审时我提了20份调取证据的线索,这些证据可以证明被害人和被告人之间是什么状态,被害人有没有伤”,他亦申请了受害人杨某某出庭,但法院均未认可,也未调取。
此前媒体报道,在二审庭审结束前,李某某当庭宣读了由其本人所写、长达10分钟的“最后陈述”,并三次鞠躬,他说,“难道就因为我是李双江的儿子吗?如果我为了少判几年,就承认我没有做的事情,我对不起我的父母,对不起家族的荣誉。承认我没有干的事情难道就叫做态度好吗?”
一位当时在场的知情人回忆,彼时李某某神色平静。前述知情人对本报记者称,就在11月27日法院宣判结束后的法庭教育阶段,法官特别对当场听取判决结果的李某某说:作出这样的判决,跟你是谁的儿子没有关系。
而在张起淮看来,司法程序上,在申诉阶段仍有“翻案”的可能性。如果说这是一场“战争”,“‘战争’才刚刚开始,我们只是把事实稍微还原一下,只是把这个口子拉开了。我们还在等待最后的结果。”这位行色匆匆的律师说。
李双江之子轮奸案最后,李天一被判10年,这就是对他所做的一切付出相应的代价。无论他是谁的儿子都不可能就此平息事件,做错事就要负起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