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院将庭长会做饭纳入考核机制 一个月学不会将调离
编辑:小男2014-04-21 11:59:06
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表示,将要求庭长会做饭,并把此纳入考核机制中。他表示,不会做饭就做不好工作。
昨天,张立勇的两段话在微博等网络空间引发热议。一段是说庭长必须会做饭炒菜,另一段说离婚案件中要将财产判给女方,把男方罚得倾家荡产。对于前者,河南部分地方法院正在积极贯彻落实指示,有的基层法院更是提出,庭长一个月学不会做饭就要调离岗位。
河南高院法院院长
“午饭吃不好,工作不可能干好”
引发热议的新闻出自《河南法制报》。据该报报道,3月31日到4月1日,张立勇到下辖5个法院调研,在社旗县法院桥头法庭,他提出中午这顿饭非常重要,“法庭庭长必须学会做饭,还要会炒几个菜,今后这项工作要纳入考核机制。”临行时法庭庭长说,“院长,下次来尝尝我的手艺吧,让你点菜。”
该报还引述张立勇的话称,“中午饭吃不好,下午工作就不可能干好;中午饭吃不好,大家就不会坚守岗位;如果恰好当事人请客,可能就出去吃人家的了,这事关法院形象,还有腐败之嫌,都是隐患”。
多位法官和律师昨日在微博、微信等处转发这篇报道,并引发热议。一位法官对南都记者称,“保障生活没问题,考核烧菜很奇怪”。另一位基层法院副院长则认为庭长炒菜只是玩笑,不可能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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