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逼遭强奸女孩转学 被强奸被转学前程尽毁(2)
被强奸被转学,女儿前程尽毁
余建凤出生在广西,1989年到南海西樵,成为一名织布女工。她说自己很好强,“我的工资是车间女工中最高的。”她说,没有奢望过能做大事情,但她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有所为。
1991年,她遇到了一名同是在西樵民乐丝织三厂务工的清远阳山男子。她嫁给了他,户籍从广西迁至阳山。1993年,女儿小雪(化名)的出生让她看到了希望。2009年,小雪以优异成绩考上了清远市一间重点高中。她说,按照小雪的成绩,肯定能上大学,读大学就意味着今后有一份不错的工作。
2010年3月6日周六晚上,同在清远市区的初中同学约小雪吃饭。同时出现的,还有几个自称老乡的男青年。吃饭时,几名男子对小雪特别热情。在他们的鼓动下,小雪也喝了一些啤酒。根据清远市清城区2010年7月1日的判决书:3月7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陈某龙(1987年出生)与小雪等人酒后,陈某龙以“兜风”为名搭载小雪来到清城区“金鸡岩”风景区斜对面山脚下,以殴打的方式强行与小雪发生了性关系……接下来的事情让余建凤愤怒不已,学校先以“小雪身上有伤”为由,建议家长把她带回家休养几天,随后要求小雪转学。
为了让小雪能继续留在这所重点高中读书,余建凤夫妇放下工作四处奔走,但始终无法改变学校将小雪拒之门外的残忍事实。2010年3月底,小雪转回阳山县读书。小雪在清远的遭遇在当地流传开来,由于不堪流言骚扰,加上耽误了将近一个月功课,转学后的小雪无法专心读书,成绩一步步下滑。
庭审没通知她,失去民事赔偿
更让余建凤失望的是对小雪被强奸一案的刑事审判,她说她没有被通知参与庭审,直到同年8月29日,她才得知法院已经判决强奸犯4年有期徒刑,由此,她失去了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的机会,无法得到被告人的民事赔偿。
夫妇俩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又没有得到被告人的民事赔偿,2010年9月开学时,他们仅凑够了一个孩子的学费。小雪主动提出把上学的机会让给弟弟,自己出去打工。余建凤把这一切归咎于法院的冷漠。她开始寻找媒体。2011年3月,媒体对她女儿的遭遇进行了报道,当时政府同意她女儿在阳山某中学复学,但由于半年未上学,无法获得学籍,最终,小雪彻底离开校园,随后跟随刚认识的男友远赴安徽打工。
余建凤认为,如果学校不把小雪变相赶出校门,如果开庭前通知她,能及时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孩子就不会没有书读,“如果不这样,她(小雪)肯定已经是一名大学生了”。
为了讨回公道,这几年,余建凤多次向中央、省级有关部门求助。所谓的“公道”,余建凤首先说,她还是想让小雪重回校园。但是,余建凤的心愿始终未能实现。
余建凤决定安装网线,通过网络反映问题,但仍觉无效。一气之下就发了“炸掉清远市政府”的微博。
我们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积极的帮助受害者,让他们尽可能的恢复正常生活,同时我们也希望学校能够正确的对待这件事情,不要歧视任何一个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