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车捎工友回家被指非法运营 被罚3万(2)
公司发来传真
证明确为顺带工友
昨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来到江宁运管所东山分所。该所副所长耿俊称,根据笔录来看,刘杰送4个工人回家后,如果单位给他们4人报销车费,并由刘杰一人领取,就相当于他收钱了,他的车无客运资格,就属于非法营运。
随后,在快报记者建议下,刘杰联系了自己干活的中铁四局。下午3点半,中铁四局第二工程公司有关人员赶到运管所讲明情况。同时,还让刘杰所在的常州项目部发传真说明他此趟开车回家,是顺带4名没买到票的工人,并非公司付费让他送,也不会给4人报销任何费用。
下午4点左右,拿到公司发来的传真,刘杰再次向运管分所领导说明情况后,才取回被暂扣了近7个小时的车,带着工友们继续赶路。
记者手记
请给“拼车族”多一些宽容
采访中,能强烈感受到刘杰的那份无奈——做好事却惹了麻烦。本来是出于好心,免费捎上没买到票的工友一起回家,却被运政稽查人员以涉嫌非法营运为由,暂扣车辆近7小时。最后虽然得以重新上路,但耽误了行程,而且让他心情很糟糕。重新开车上路时,刘杰说,看来以后顺带捎别人一程,还得谨慎点。
运政稽查部门打击非法营运是本职工作,理所应当,尤其是在春运高峰,更要加强执法,保护好营运市场秩序。可是,“春运买票难”问题迟迟无解,各方挠头,而让民工兄弟搭个顺风车合情合理。那么我们在呼吁“开车捎上民工兄弟”的同时,有关部门能不能对拼车族多一些宽容呢?就像刘杰和他的工友们这样,稽查人员在巡查时,是否可以快速核实情况?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可以多一些人性化方式?
据了解,近期各地陆续召开的地方两会,也有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为“拼车”与“合乘”立法。如果真的有了相关规定,相信就会少了很多像刘杰面对的麻烦。
运管说法
是否非法营运就看收不收钱
据南京客管部门相关人士介绍,春节临近,部分未能买到车票的人,就希望能拼车回家,并帮车主分担油费和路桥费。“私家车带人,只要涉及到费用问题,都算是非法营运,严格说,抓到了都会处罚。”该人士称,除非是完全免费,不收任何费用,才不构成非法营运。
另据介绍,有的公司员工开车回家,单位报销车费和路桥费,车主再顺便捎同方向的人回家,不收取任何费用,则不算非法营运。如果是一位员工开车回家,带上了另外的同事,而另外同事回家的车费报销后都归开车带他们的人了,那就构成非法营运。
搭车提醒
拼车有风险,车主不免责
拼车对私家车主来说,一旦涉及同乘人费用问题,就有被定义为非法营运的危险。同时,乘车人安全也有风险。虽然一些车主,在“好意同乘”或免费顺带拼车出发前,会跟乘车人签订免责协议,可一旦出了事故,很可能出现免费不免责的情况。
江苏天淦律师事务所赵娟律师称,营运车辆都有承运人责任险,即便发生交通事故,乘车人损失可得到保障,而私家车则没有,一旦发生事故,车上人员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作为拼车发起人,有安全把同乘人送到目的地责任,虽然签订了免费免责协议,但前提必须是己方无责任。一旦涉及己方责任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即便签订了免责协议,驾驶方也不能免责。